报来的《关于上林县清水河流域日子废物污水管理工程立项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国务院关于出资体制变革的决议》(国发〔2004〕20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展开和变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下放行政批阅项目具体目录的告诉》(桂发改经体〔2012〕619号)文件规则,现批复如下:
一、为重点处理县城污水管理及污水处理,完善县城市政基础设备建造,赞同上林县清水河流域日子废物污水管理工程立项。
四、拟建规划及首要建造内容建造:新建污水处理厂近期工程规划为1万m³/d,远期工程规划1万m³/d,总规划为2万m³/d;建造内容有进水汇流井、粗格栅及进水提高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MBBR生化池、改进磁混凝处理单元、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等构、建筑物,以及配套的综合楼等隶属设备。污水管网包含1座一体化污水泵站;污水用于接受压力的管道5410m,管径dn355;污水管道2259m,管径d500-d800。
七、请据此批复展开前期工作,在项目开工前到我局处理固定资产出资项目节能检查手续,待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后开工建造。
(自治区展开变革委接纳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建造廉政监督信访告发电线;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展开变革委纪检监察组接纳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建造廉政监督信访告发电线。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展开变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